浙江自贸试验区发布首批96项可复制改革创新试点
发布时间:2017-04-27
阅读次数:849
来源:自贸试验区管委会
4月26日,浙江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印发管委会一号文件《关于复制推广前两批自贸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正式发布已在前两批自贸试验区获准实施并可在浙江自贸试验区复制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
4月1日浙江自贸试验区获批以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动自贸试验区在投资、贸易、金融、事中事后监管等多个领域进行了大胆探索,形成了新一批改革创新成果。首批复制推广的内容共计96项,主要涉及投资管理、贸易便利化、金融、服务业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等五大领域,其中投资管理领域15项,贸易便利化领域41项,金融领域21项,服务业创新领域11项,事中事后监管领域8项。
下一步,浙江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将定期督促检查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其效果,及时总结各领域“试得好、看得准、风险可控”的创新成果和做法,以持续释放浙江自贸试验区作为改革开放‘试验田’产生的红利,加快建成舟山自由贸易港区先行区。
《关于复制推广前两批自贸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内容详见本网站“政策法规——综合类”栏目。